核心提示:為農村學生“雪中送炭”的中職助學金,竟被一些學校當成了“生財工具”。
據新京報報道:在我國,農業補貼已能直接補貼給農戶,對學生的教育補貼,為何不可直接發到學生的銀行賬號呢?
為農村學生“雪中送炭”的中職助學金,竟被一些學校當成了“生財工具”。湖南省審計廳對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進行專項審計發現,當地10所學校通過虛報人數等手段,多領、冒領1100多萬元助學金補助。
我國2007年下半年開始,對所有農村就讀中職學校學生,每人每年補貼1500元,兩年共3000元。按說,這些補貼應該由政府部門受理,然后撥付到學生的賬號,可是在操作中,卻是由學校代理。
對于這種操作,教育管理部門是出臺了相關規定,防范學校違規的。比如,中職學校不許用實物或服務的方式抵頂國家助學金;為學生辦理銀行儲蓄卡時不許向學生收取卡費、押金等費用。
然而,這種補貼發放方式,給了學校鉆空子牟利的可能。虛報學生數套錢只是其中一種手段,還有的學校,則利用學生所獲信息不充分,把這筆補貼占為己有。其手段是,告訴招來的中職學生,學校免收學費、生活費,包辦工作,看似學生“占盡好處”,可實質是,把招來的學生馬上送入一些企業做廉價的勞動力,學校充當勞務中介角色。學校既把國家的中職生生活費補貼據為己有,又從企業那里收取勞務輸出管理費,真正的教育完全“空心化”,學生沒接受任何教育,只是有“中職生”身份的民工。
這樣鉆空子,與地方政府擠占、挪用上級政府的轉移支付經費何其相似,例如國家審計署近年來多次發現農村義務教育經費被擠占、挪用。但如果轉移支付經費直接撥付到每個學校的賬號,沒有層層撥付的中間環節,怎會中間截留?
或許有人會指出,直接由相關部門把經費撥付給學校、學生,工作難度太大。但作為服務機構的政府部門,理應投入更多精力,把教育服務工作做得更細的。在我國,農業補貼已能直接補貼給農戶,對學生的教育補貼,為何不可直接發到學生的賬號呢?
在經費撥付方面,發達國家采取的模式,基本上是直接撥付給學校(學校的基本維護費用、行政辦公費用)、教師(教師的工資、福利)和學生(學生的獎學金、補貼),沒有太多的中間環節,也就減少了權力尋租的空間。以法國為例,中央政府就直接把義務教育教師的工資打到每個教師的賬號。
對中職生進行補貼是發展中職教育的重要措施,在補貼操作中出現的斂財丑聞,再一次要求政府部門審視教育撥款體系,不改革完善撥款體系,只寄希望于各級政府部門、學校的自覺,或者事后的監管(監管還存在是否到位的問題),將難以杜絕類似問題反復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