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大學位于世界水電之都、長江三峽工程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是學科門類齊全、水電特色鮮明、面向全國招生的一所綜合性大學,是湖北省“十五”、“十一五”期間重點建設的大學;2005年學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2008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決定部省共建三峽大學。
經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批準,我校2011年繼續在湖北省范圍內開展本科生招生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和鄂招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為多渠道選拔特長突出、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優秀人才,特制定本辦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控制在我校2011年招生計劃的5%以內,文理兼收。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具備201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思想品德好,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湖北省籍高中畢業生。
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均可報名參加三峽大學自主招生選拔錄取測試。
1、符合教育部規定保送生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等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全國機器人大賽、全國CCTV 杯“希望之星”英語風采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等競賽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的學生。
3、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高中階段獲得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須取得國家專利證書),或出版了專著,或公開發表了具有一定研究價值的論文者(限第一作者,1500字以上)。
4、具有文學、語言、藝術、體育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在省級及以上公開出版刊物上發表文學作品兩篇以上(每篇不少于1000字,不含詩歌);在省級及以上文藝、體育競賽中獲獎者
5、在高中階段獲得地(市)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或在德智體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受到地(市)級及以上表彰者。
6、我校優質生源基地和重點中學推薦的綜合素質好、德智體全面發展、平均成績在中學年級排名居前的優秀畢業生。
三、報名程序
凡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按以下步驟報名:
1、在線填寫報名表
考生可于2011年2月24日至3月15日登錄三峽大學招生網(http://gate.ctgu.edu.cn),進入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報名系統,按照要求在線填寫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后打印申請表。
特別提示:為方便考生,我校今年將在宜昌、武漢兩地設置筆試考點,宜昌考點設在三峽大學,武漢考點設在位于武昌的湖北廣播電視大學,考生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筆試地點,在填寫申請表時請務必注明。
2、材料寄
將打印出的申請表和中學推薦表(表樣在我校招生網上下載)、高三學年學習成績年級排名、獲獎證書、專利、作品等復印件加蓋所在高中學校公章后,一并郵寄到三峽大學招生辦公室(注:1、所有材料均用A4紙;2、郵寄請用特快專遞EMS。);考生也可將材料直接送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截止時間均為2011年3月17日。
郵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學路8號 三峽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43002
咨詢電話:0717-6392665、6392282
特別提示:1)、考生如果僅寄送了紙質報名材料,而未進行網上報名的,一律視為無效報名。2)、所收紙質材料一律不退還,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四、考核程序
1、資料審查
我校在收集考生申請材料結束后,組織自主招生考核組專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考生的名單,于3月22日公布在我校招生網上,同時公布筆試具體考場安排、報名確認及交納考試費等相關事項。
2、報名確認及考場查看
時間:3月27日上午8:00-12:00
宜昌考點:三峽大學
武漢考點:湖北廣播電視大學(位于武昌)
考生持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及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到相應考點考場辦公室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并繳納考試費;查看具體考場安排。
3、筆試
時間:3月27日下午2:00-4:00
筆試總分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含社會知識、文化基礎、心理素養、邏輯能力、時政形勢等)。
4、我校對考生有關材料和筆試成績進行復核,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確定合格考生的名單。
五、公示
合格考生的名單將在三峽大學招生網上予以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結束后,合格考生的名單將報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六、錄取
1、合格考生須參加201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在湖北省本科錄取批次控制線,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應標準,并將我校作為第一志愿填報,專業服從調劑,我校將予以錄取。
2、合格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湖北省本科錄取所在批次投檔線,專業服從調劑,可在特征成績基礎上加10分按專業志愿參加專業排序,予以錄取。
3、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宜昌市五峰、長陽、神農架林區考生成績須達到我校所在錄取批次控制線,不享受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宜昌市五峰、長陽、神農架林區考生增加20分投檔的政策。
七、監督
(一)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決策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招生及就業指導處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校紀委(監察處)參與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全過程并進行監督。
(二)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合格考生的名單,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三)考生本人及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對于以虛報、隱瞞或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口所在地。同時,三年內我校將不接受該生所在中學的推薦名單。
八、本辦法由三峽大學招生及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