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是神圣的職業,是培養人的心靈的職業,是關系到兒童的成長、家庭的幸福、民族的未來的事業。教師責任重大,對兒童個體來講,關系到他的一生;對家庭來講,一個孩子的成功,關系到一個家庭的幸福;對中華民族來講,只有我們年青一代的茁壯成長,才能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夢想。因此,傳承文化,培養人才,使我們下一代健康成長,是教師的天職,教師要有奉獻精神。
教師職業的神圣還在于其用高尚的品德、博學的知識去感染學生。學生總是把老師看作最高尚的人,最信賴的人。因此,教師要用自己的知識和人格魅力影響學生,師德是教師的靈魂。
我國有1200多萬名中小學教師辛勤勞動在教育一線,他們敬業愛生,為人師表,為普及教育和下一代的成長做了巨大貢獻,值得全社會尊重。
但是,在教育現實中違背師德的事情也時有發生。有的教師為了個人的名利,不認真教學,而是進行有償補課;有的教師歧視所謂“后進生”;有的教師用暴力對待學生;有的教師用語言傷害學生的自尊心等。這些事件不僅損害了教師的形象,而且直接傷害了學生。我把它叫作“反教育行為”。教育的本質是育人,使青少年兒童健康成長。但“反教育行為”卻違背了教育的本質,嚴重傷害青少年兒童的成長,因此我們應該堅決反對。
關于師德教育,社會呼聲很高。但不應停留在呼吁上、口號上,要在制度建設上下功夫。教育部頒發的《意見》就是從制度上加強師德建設,用法令來規范教師的行為。
教師在師德上犯錯識,有的是對教育事業缺乏熱情;有的是對教師的神圣職業缺乏認識;有的是缺乏教書育人的能力,觀念陳舊、方法落后;有的是名利驅動,知法不依。
《意見》強調:把師德教育納入教師教育課程中,樹立師范生遠大職業理想;加強師德宣傳,營造尊師重教社會氛圍;嚴格師德考核,促進教師自覺加強師德修養;強化師德監督,有效防止失德行為;突出師德激勵,促進形成重德養德良好風氣;規范師德懲處,堅決遏制失德行為蔓延等。從師德教育入手,建立師德考核、獎勵、懲戒制度。這不僅讓廣大教師認識到師德的重要性,也使他們能在平時的教育活動中規范自己的行為,提高師德修養,在培養人才上做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