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南省方城縣縣城向西驅車20公里,沿著盤山路,蹚過幾處水洼,便到了涉罪少年馮小元(化名)所在的賈村。
這是個依山傍水、林木蔥郁、靜謐寧和的小山村,如果不是兩個多月前馮小元點燃自家房屋的一把火,這里的村民們不會對“法律”、“檢察官”、“挽救”等字眼這樣熟悉。
舉刀燃屋的偏激少年
刑法格言云:“幼年人無異于精神錯亂者。”今年5月19日中午的馮小元的行為,驗證了這句話。
5月19日下午兩點多,4天前從海南回鄉的小元,正獨自呆在家中。14歲的他體型瘦削,染著淡黃色的頭發長過耳際。頭發是2012年輟學去海南打工之后染的,他覺得這樣讓自己更像“大人”。
這樣的午后,有著小元熟悉的寂寥。母親在他出生后不久就與父親分手,他從未見過母親及其家人;75歲的奶奶仍在海南與二伯父一起生活;身體瘦弱的父親脾氣暴躁,在家里父子倆也沒什么話,今天中午他去鄰村辦事兒去了。
小元在海南的打工并不順利,這次回家,是因為接到了鄰村同學“相約去福建打工”的電話。去福建干什么,什么時候走,怎么走?這些都還沒商量好。正沉浸在自己思考中的小元,突然聽到摩托車進院子的聲音。小元爸爸馮長興(化名)渾身酒氣地回來了。小元心里一沉:從小到大,無數次挨父親痛打,都是在父親喝酒之后。
而馮長興看到染著黃頭發故作成人相的小元,聯想到父子間的數次爭執,酒氣與怒氣同時上涌。“你還在家干什么,滾出去!現在就走!”小元見父親喝多了,也沒問為啥,拿起上衣準備去找同學。
山路崎嶇,小元向父親要摩托車鑰匙。“你這么小,騎什么摩托!”馮長興覺得不安全,為了阻止小元,他朝小元的胸部打了一拳。這一拳點燃了小元對父親的積怨,和父親爭吵起來。馮長興見兒子敢頂嘴,火氣更大,隨手拿起一把鐵鍬朝小元的脊背拍去,小元疼得彎腰站不起來。
這一刻,看著絕情的父親,想起昔日遭受的暴力,小元對父親的怨恨開始燃燒,一下子失去理智。就在馮長興又要舉鍬打他時,小元沖進房間拿出一把小刀朝父親刺去。兒子敢拼命,父親有些措手不及,奪路而逃,躲進鄰居家。
“你就知道打我!我也要讓你沒有地方住!”小元找不到父親,生氣之余,看到茶幾上父親常用的藍色打火機,就用它點燃了父親床上的一條被子。看著自家房屋很快往外冒煙,小元想著“燒光算了,讓你沒地方住”。
接下來父子偶遇,馮長興一見到小元就跑。小元腳底一滑,摔到路邊的土溝中。滾到溝底,一眼見到馮長興放在那里的摩托車,小元騎上就走。
到了鎮上轉了一圈,小元想想自己多年來被父親無數次痛打的經歷,還是覺得氣憤,便又想回家和父親決斗。往回趕時,他被接警的派出所民警抓獲。
棍棒教育讓仇恨淤積
5月20日,馮小元因涉嫌放火罪被刑事拘留,并送往南陽市第一看守所。
“小元本質不壞,只是有點倔脾氣。在去看守所的路上,他哭了,覺得燒房子不對,很后悔。”小元所在鎮派出所副所長李大地告訴記者。
在李大地看來,小元對父親積怨已久。他在5月19日傍晚第一次接受訊問的時候就告訴民警:“爸爸對我不好,喝完酒經常打我。今天下午喝酒后又打我了,我一生氣就把家里房子點著了。”
馮長興卻不認為自己對兒子“不好”。“我也不愿意打他,打完了自己也后悔,會在夜里偷偷掉淚。”說起打小元,43歲的馮長興情緒不穩,吸了一支煙,才鼓足勇氣說下去。
每次打小元,馮長興都覺得有理由,與喝酒關系不大。馮長興在小元5歲左右的時候第一次打了他,那是因為小元在外面和其他孩子打架,對方家長找上門來。“沒辦法,我怕村里人說我護短,便只好打自己的孩子,對方才慢慢消氣。”馮長興說,打了之后,小元表示下次不打架了。事后他也發現,自己在氣頭上把小元打得又紅又腫,看著就心疼。他對自己說:下次不打孩子了。
可不久,小元又和別人打架了。瘦弱、不善言辭的馮長興沒有其他辦法,于是,“打罵——求饒——后悔”的流程再次上演。后來,小元不認真學習、亂花錢等,馮長興也是用“打”來教訓的。
小元挨打的時候,除了奶奶幾乎沒人來勸阻。“在村里,打孩子不是丟人的事兒。”馮長興有著“棍棒之下出孝子”的觀念,他覺得孩子如同小樹,如果不打,就不能修剪“枝杈”,沒法成材。他自己也是在父親的“修剪”中長大的。
村里平時人少,也是沒人勸的原因之一。據村支書李松寅介紹,山村本來人口稀少,而村里青壯年大多在外打工,小孩和老人居多,所以在小元點火燒房子之前,村里沒人管馮家父子間的爭執。
小元和父親越發生疏,“搞不清楚他在想什么”是馮長興的明顯感受。而小元即便在父親生病時也不會言語安慰。兩人矛盾激化是在小元到鎮里上初中之后。當時,馮長興因患腰間盤突出已在家務農多年,考慮到孩子大了“打他會傷面子”,馮長興便不再因瑣事打小元,而且會盡量在經濟上滿足在外住宿的小元的要求。
可是,青春期的小元的花銷還是讓收入微薄的馮長興吃不消。最多的時候,小元一周就花掉了200元。一次,小元又向馮長興要錢,馮長興拒絕了。不久,小元就提出要輟學。
小元從小成績突出,經常得獎狀回家,馮長興打心底里不贊同他輟學,他表示反對的方式還是“打”。“父親因為我不上學打過我幾次,還幾次喝酒后去學校去找我,弄得我很沒面子。”小元告訴民警,2012年11月,他堅決不肯再上學。這成了馮長興的心病,每次酒后都怒火中燒地打小元。今年3月,小元一怒之下離開父親,去海南找奶奶和伯父。
檢察官疏導喚回父子之情
5月20日,提請批捕小元的文書送到方城縣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看著卷宗,16歲男孩的母親、未檢科副科長王新冉無法平靜。她想知道:剛滿14歲的少年為何點燃自己的家,為什么對父親有如此大的仇恨。5月21日上午,王新冉和科長張琨決定,先去案發地走訪被害人,調查了解相關情況。
一場火,已經把馮長興的家燒成了廢墟。檢察官們在鄰居家找到了馮長興。馮長興的憔悴、懊悔,讓檢察官讀出了他內心的痛楚,盡管是他親自報警將兒子送進派出所,但兒子的今天也是由他的家庭暴力造成的。
鄰居們反映,小元本質很好,對大人孩子都很有禮貌,只是從小缺乏母愛,與父親關系不親。馮長興也不是性情暴虐的人,只是小元母親在孩子75天時便離家出走,給了他沉重打擊,而他身體不好無法外出打工,經濟困難讓他無力重新組建家庭,這導致他壓力過大,常常在教育小元時情緒失控。
5月22日,未檢科向檢察長李相峰匯報了小元一案的案情以及社會調查的結果。李相峰認為,馮家父子的關系并沒有到不可挽救的地步,可以分別對父子倆做感化工作。
當天,李相峰與張琨、王新冉一起趕到南陽市第一看守所,與小元當面交流。在小元大伯的陪同下,小元接受了張琨、王新冉的訊問。剛開始小元怨憤情緒很重,“我恨他!出去之后我還找他報仇!”后來,隨著檢察官們細致耐心地勸說,尤其是王新冉從母親的角度談到馮長興作為父親“恨鐵不成鋼”的心情后,小元低下頭,開始擦拭淚水。
在與檢察官們的對話中,小元想到父親多年含辛茹苦地養育自己,終于表示愿意和父親見面,“只要他能改就行!”
與此同時,在看守所的接待室里,李相峰做著馮長興的工作,“小元對你有這么大的怨氣,完全是你平日不注重教育方式,經常打罵引起的。長期對孩子實行家暴、虐待未成年人是違法行為。這次失了房子,卻能撿回兒子,也值了。”
深入淺出、苦口婆心的勸說,使父子倆都有了悔意。馮長興表示不再喝酒,要對小元多一份耐心和關愛。小元也表示,愿意改善和父親的關系。
回到院里,李相峰專門就小元一案緊急召開檢委會。最終,該院檢委會認為小元雖然有放火犯罪的意圖,但其正處于限制刑事責任年齡,加之其行為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危害不大,本著貫徹修改后刑訴法相關規定的精神,決定對小元作出不予批準逮捕決定。
“一對一”幫教挽救家庭
5月24日下午,李相峰帶著馮長興和小元的姑姑到看守所接小元。父子相逢的場面多少有點尷尬,但他們慢慢走向了對方。雖沒有過多話語,他們眼中滾動的淚卻表達著深深的悔意。
看到小元的褲子磨破了,李相峰讓張琨、王新冉帶小元去買了兩套衣服,又把小元帶到理發店剪去黃頭發。一個陽光帥氣的男孩呈現在眾人面前。
6月初,該院對馮小元作出不予起訴決定,同時安排由王新冉對小元實行“一對一”幫教,并聯系鎮里有關部門為小元繼續提供幫助。為讓小元感受到家庭的溫暖,該院還組織啟動了以小元的大伯父、伯母、父親、姑姑等親人為成員的“共同關愛花蕾工程”。考慮到小元未來的就業問題,該院征得小元和他父親同意后,幫小元聯系了一所職業學校,該校為小元減免了學費。
方城縣檢察院還與小元所在鎮有關部門積極溝通,為小元家籌措建房費用和學費、生活費,并開展為小元獻愛心的募捐活動。截至記者發稿之日,馮家已收到捐款1.1萬余元。
“為了我們父子倆的事兒,檢察院的同志一趟趟地跑,孩子變得越來越好,我心里真是說不出的感激。”7月30日,在賈溝村,馮長興告訴記者,檢察院與鎮里聯系之后,鎮黨委書記王曦昌來過他家,并要求鎮民政、婦聯,村里面對他給予救助。鎮里的民政所很快就給他送來了棉被、面粉、食用油等,解決了迫在眉睫的吃住困難。
“縣檢察院的張庚辰副檢察長來查案子的時候,看我這么困難,當場就給了我500元錢,真的太感謝了!”馮長興激動地告訴記者,現在他借宿在鄰居家,小元借宿在他大伯父家,鎮上在積極幫他解決修建房子的問題。小元也開始愿意和他說說自己的事兒,兩天前小元去海南探親,臨走前還給他打了電話。
“有時候,馮長興擔心他說的話小元不聽,他就打電話找我們,讓我們幫忙說說。”張琨告訴記者,小元到了海南后換了手機號后,第一時間就發短信告訴了他和王新冉。小元有了思想波動也會主動告訴他們。7月中旬,小元和父親、村干部一起為方城縣檢察院送去了錦旗。
聽說馮家發生的事,賈溝村民辦教師姚長榮對記者說:“他們父子都曾是我的學生,都是聰明、內向、敏感的人,也只有用心良苦的檢察官,能解開他倆的心結。現在,十里八鄉的人都說檢察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