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因歧視案”考生:公考體檢應禁基因檢測 |
“基因歧視第一案”三考生上書兩部委提建議—— 新聞追蹤 本報訊 (記者劉藝明)備受關注的“基因歧視第一案”的二次庭審中,相關醫療機構認為地貧基因突變屬血液病范疇,三考生的律師認為這應由國家相關主管機構來解釋。昨日,三考生正式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衛生部發出《考生建議信》,希望兩部門對血液病外延作解釋。 在該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衛生部的信件中,唐某、周某、謝某三人指出,他們在2009年廣東省佛山市公務員錄用體檢中因非必檢血常規項目平均紅細胞體積(MCV)偏低被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進行地中海貧血基因分型檢查,檢查結果為地中海貧血基因雜合子(又稱“地中海貧血基因攜帶者”),佛山人保局據此認定他們系血液病患者,體檢不合格,拒絕他們進入公務員考察環節。 在信中,考生們認為,在此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公務員錄用體檢若干法律問題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和緊迫性,其中包括三方面,分別是: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和承檢醫院存在違反法律規定,超范圍體檢的行為;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和承檢醫院在體檢復檢中存在侵害考生基因隱私的行為;公務員錄用機關和承檢醫院機械理解、執行《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下稱“《體檢標準》”)有關體檢不合格情形的規定,損害攜帶地貧基因考生的正當權益。 三考生希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衛生部規定各級各地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及承檢醫院嚴格執行有關公務員錄用體檢不得擅自增減檢查項目的規定,并進一步規范公務員錄用統一檢查和進一步檢查的行為,明確禁止在公務員錄用體檢中開展任何形式的基因檢測,切實保護考生基因隱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