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是以追求真善美等崇高的價值理想為核心,以人的全面發展、自由、解放和幸福為終極目的,是整個人類文化所體現的最根本的一種精神。而文化教育活動的中心就是人和文化。在人文精神的建設上,文化教育是一種手段,這主要得益于它是推動文化普及、文化傳播、文化傳承、文化創新等的重要手段。
從文化教育的內容來看,它涵蓋整個人類文化,因而其人文意義也是綜合的或全方位的。文化是人類所特有的一種現象,首先文化是人類適應自然、發展自我的一種重要手段,是人類有別于其他動物的最本質特征之一,從這個意義上來看,文化乃“人化”的過程。其次,文化也是人類活動的結果,它與人類如影隨形,是漫長的生活經驗的積累和行為的總結。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人類創造了豐富多彩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再其次,因為自然或世界、人的文化活動體系或人性是一個不可割裂的有機整體,因此把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學科乃至全部人類知識或文化都統一起來,清除所有學科的藩籬,彌合所有文化的分裂,從而走向真正的人類文化大統一是人文大視野的理想所在。
從文化教育的本質來看,文化教育是其本身所固有的性質,體現了人文精神的根本屬性。教育本質上是人類社會特有的一種培養人的活動,它是以凝結了人類生命本質力量的文化來滋養、培育和增強人的生命本質力量,來發展人的個性本質,具體表現在一個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信仰、理想、氣質、性格、能力、情感、意志、興趣等方面。使人的本質與生命力量充分而全面地發展,毫無疑問這一過程是通過傳遞和掌握蘊含了人類本質力量的文化而實現的。人之所以能夠接受文化和教育,是因為人本質上有好奇心、認知欲;人本質上有認知能力、有主觀能動性,能夠接受教育;人可以通過學習和接受教育而吸收人類文化,轉化為自己本質的一部分,來不斷提高和增強自己的精神生命力量。從這個意義上說,文化教育的本質就是人化教育的本質,最終使人成為完美的人,而這正是人文精神所追求的全面而幸福的人。
從文化教育傳播的方式來看,先進文化教育傳播手段的使用,可以促進人文精神建設的自由和解放。文化傳播手段是文化傳播方式的媒介,但對文化傳播手段的運用則屬于文化傳播方式。如教育、書籍、報紙、雜志屬于文化傳播手段,但受教育、閱讀書籍、報紙、雜志則屬于文化傳播方式;電視、互聯網是文化傳播手段,而利用電視、互聯網發布新聞屬于文化傳播方式;手機是文化傳播手段,而利用手機傳遞短信則屬于文化傳播方式。在農業經濟時代,人們主要通過言傳身教方式傳播知識文化;在工業經濟時代,人們主要通過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獲取知識信息和文化;在知識經濟時代,文化的傳播主要通過個性化傳播媒體實現;計算機互聯網絡傳播文化成為知識經濟時代效率最高、使用最靈活的文化傳播手段。而當教育方式通過這些先進的手段來實現,也就實現了受教育者的自由和解放,當人人能夠平等地、容易地、自由地和快樂地受教育時,也就實現了人文精神建設的自由和解放。
從文化教育創新的意義來看,創新是人類的最高本性,是人文精神中的活靈魂。文化創造與創新是一個國家一切生產力發展的源泉,是國家發展的精神動力、情感動力,是民族強盛的最基本的原生動力。當前知識經濟作為一種高度智力化的經濟,創新是知識經濟的本質。只有知識經濟才把人類由統一的標準化向豐富多彩的個性化轉變,人們的創造能力和創新精神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而信息全球化的現實也為人們創造力潛能的釋放提供了相對平等的機遇和無限廣闊燦爛的前景。盡管我國目前社會個性張揚的空間越來越大,但人們的創新本性受到中國傳統文化、現實文化環境和現行教育制度的束搏,創新能力的發展嚴重不足。提高教育界乃至全社會的創新意識,應是我們的當務之急。為此我們應該建立有利于實施創新教育的人文社會環境,進行觀念創新、文化創新和制度創新。
從文化教育的最終目的來看,它是專門把培養人作為自己的最終目的,體現了對人的終極關懷的人文精神。從整個人類歷史來看,教育目的觀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重視社會價值的社會本位的教育目的觀。如以傳授知識為目的,以培養智力為目的,以和諧自由發展為目的,以完美生活為目的等。這些教育目的觀都是立足社會,教育目的被局限于“社會”的框架內,并在“社會”這個框架內尋求一個更為狹窄的目的,在實踐中容易忽視個人發展和完善,從而導致了現實教育的極度功利化和受教育者的物化。另一類是重視個人價值的個人本位的教育目的觀。
首先,教育的首要目標不是灌輸知識,尤其是書本知識,而是養成人格。學生不僅是認知個體,更是生命個體。獲得知識是為了使生命的質量更高,使生命更有尊嚴,而不能把生命當作知識的容器。其次,教育的目的是使人具備基本的生存能力和把人類文明延續下去并加以發揚光大的能力。再其次,教育的目的是要“盡量使個人成為幸福的工具,先是使他成為自己幸福的工具,而后是成為別人幸福的工具”,最終使其心靈成為幸福的操作性動因。教育必須是實現這種功利的中間手段,不是目的。最后,教育的目的在于培養自我認識、自我塑造、自我負責并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和諧發展的人。總的來說教育的目的不僅僅是傳授人知識、技能以及謀生的本領,而是在其深層意義上使人成為人,也就是依據生命的特征,遵循生命發展的原則,引導生命走向完整、和諧與無限的境界,而這正是人文精神的最終體現。
教育以文化來培育人,又通過對人的培育來推動文化的進步和發展,因而教育是最具有人文意義的文化。在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的過程中,我們不僅要重視專業教育、知識教育和技術教育這些“顯性”教育,而且更要重視理念教育、價值教育和情感教育這些“隱性”教育,使文化教育充分煥發出人文精神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