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幼兒園建家委會引爭議 被疑條件不成熟
編輯:中國教育品牌網 發布時間:2012/4/11 9:55:45
教育部前不久發布《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提出: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把家長委員會作為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內容,大力推進建立家長委員會工作。對于家委會的作用,文件提出,家委會應該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三項基本職責。
而在人們的印象里,家委會除了幫助老師組織一些課外活動,似乎還少有參與學校管理的先例,更難與相對強勢的業委會相媲美。讓人們記憶猶新的關于家委會的一則新聞,還是去年年底北京某知名小學的一個班級租用五星級酒店組織慶新年活動,在媒體披露此事后,學校出面澄清稱是家委會所為。
一辯:家委會增加學生家庭負擔?
正方:運行費用不該由家長承擔
田蘭(學生家長,工人):我不反對通過家長委員會這種形式加強學校和我們家長之間的聯系。但我的疑慮是,作為家長委員會這樣的一個組織,它的運行費用由誰來負擔?我們是工人家庭,經濟條件并不富裕,無端增加的費用讓我們很難承受。
其實,現在學校通過“家校通”之類的方式加強家校聯系已經很好了,當年也收了我們一筆錢。我不愿意學校以“成立家長委員會”作為理由,再增加一筆收費項目。
反方:與家教費用相比無足掛齒
徐靜(海淀區某中學學生家長):我覺得成立家長委員會是一件好事,就像近年各個居民小區都先后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一樣,業主權利得到進一步維護。教育發展到現在,家長也應該充分享受權利。這個權利既是自己的,更是孩子的。
我也看到有些家長提出家長委員會運行費用誰負擔的問題。我覺得這本不該成為一個問題,因為家長委員會是一個全校性的家長聯合組織,它的運行費用分擔到學校數百個、甚至上千個家庭,其實很少,與各種家教、補習班的費用相比,更是無足掛齒。另外,教育主管部門也可以負擔一部分家委會的日常開支,以示鼓勵。
二辯:家委會是否值得大面積推廣?
正方:國外經驗證明行之有效
孫先生(大學教授):家長委員會這種組織形式在日本、歐美都已經得到了很好的實行,并且效果不錯。我認為值得在國內推廣。家委會更多的功能應該是對學校的監督,同時加強家校聯系,交流經驗,反饋學校的教育教學信息。家長委員會正常運行后,學校就會怕家委會,因為擔心家長“找茬”。就像居民小區里的物業公司特別怕業主委員會一樣,能夠促進學校改進教育教學質量,和對學生的人性化培養、關懷,這些都是好事。
反方:建立家委會的條件并不成熟
劉女士(東城區小學生家長):我在網絡上看到了教育部出臺的相關意見。說實話,我不是很認同。我覺得以目前的條件,建立家長委員會制度并不成熟。
學校和家長之前的聯系是“點對點”的,無論是通過家訪、“家校通”,還是家長去學校,都可以準確了解學校的相關信息以及孩子在校期間的學習表現。而一旦建立家長委員會,我認為“點對點”的形式很有可能被打破,學校一些原本直接通知家長的信息會轉發給家長委員會,由家長委員會通知,這很容易造成信息的錯漏。這是家校間形成矛盾的重要隱患。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