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教育耗時、質量低,不過是舊話重提。在筆者看來,大家更應該關注的是,明知有問題的教育,為何遲遲得不到改變,而是任由其“帶病運行”,導致問題日益嚴重?
不妨來看美國對待教育問題的態度,美國幾乎動不動就把教育的問題上升到國家危機層面,然后高度重視,加以變革。1983年春,美國高質量教育委員會針對當時的教育問題發表了令人震驚的《國家處在危機中:教育改革勢在必行》,這一報告為美國教育敲響了警鐘,也由此啟動了美國教育的改革。2007年,美國國會通過了《美國競爭法》(全稱為《為有意義地促進杰出技術、教育與科學創造機會》),這一法案被譽為美國未來幾年科學事業的路線圖。
與此相比,我們對待教育問題的態度,卻大相徑庭,一方面,無論是教育部門官員還是學校領導,都對當前的教育發展給予高度肯定,只是在肯定的基礎上稍微指出一些問題,另一方面,就是解決教育問題,也往往是找到了辦法,卻沒有推進、落實。2009年,國家經廣泛聽取意見,出臺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簡稱《綱要》。可《綱要》歸《綱要》,現實歸現實。我國的教改《綱要》說到底是行政規章,不具法律效力,由于現行教育法律法規沒有修訂,落實《綱要》甚至面臨違法的風險。
如果國家教改《綱要》立法成為教改法案,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學校都必須改革,那么,很多公眾關注的教育問題,都已經啟動解決了。拿英語來說,如果推進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落實、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那么,無論是大學,還是中小學,都可以自主設置課程,不再把英語作為統一要求的必修課;如果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大學自主招生,建立多元評價體系,那么,學生報考提出外語要求的學校、專業,可以選修外語,提供外語測試成績,而如果對外語沒有興趣,則可不選修外語。而推進這兩方面的改革,大中小學的英語教育,將擺脫應試英語、考級英語的思路,不再把學習英語作為升學的工具。
這是系統解決英語教育問題,以及其他學科教育的方案,目前所有建言所能想到的方案,諸如減少高考英語分值,取消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等,都涵蓋在這一方案之內。遺憾的是,這個系統性解決方案,卻沒有實施的跡象,以至于大家一再反復提及。“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的絲毫問題,都可能對國家、民族的未來產生嚴重的影響,因此,把教育問題說是國家危機并不為過,只有有這種高度的危機意識,才能引起對教育問題的重視,并切實推進改革加以解決。